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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离校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

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、北京市教委《关于做好高校离校学生返校预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、北京市教委对我校离校学生返校工作预案的批复意见,现对我校离校学生返校工作安排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除应届毕业生外,在校外其他学生一律暂不返校。

二、在校外应届毕业生于6月10日、11日返校。

三、返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。凡不能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、正在被隔离的、患“疑似”或“非典”的以及有发烧等“非典”症状的毕业生,应暂缓返校,实行就地医疗和隔离。需提供的材料如下:

1.家庭所在地区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”或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,证明当地没有出现“非典”疫情,或证明该生未与“非典”或“疑似”病人接触。

2.由毕业生家长和毕业生本人签字的、连续14天以上正常的体温测试记录。

3.返校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(含火车、长途汽车)、航班,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追踪了解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。

四、返校毕业生必须首先在校医院进行入校健康检查、体温测试。检查测试正常的,可安排正常活动;检查测试不正常的,安排在学校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和医学监测。观察期满后,经检查符合健康标准的方可转入正常活动。

五、6月13日至6月18日,安排返校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。

六、6月19日至6月30日,进行毕业教育及毕业生离校。

二○○三年五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