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除应届毕业生外,在校外其他学生一律暂不返校。
二、在校外应届毕业生于6月10日、11日返校。
三、返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。凡不能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、正在被隔离的、患“疑似”或“非典”的以及有发烧等“非典”症状的毕业生,应暂缓返校,实行就地医疗和隔离。需提供的材料如下:
1.家庭所在地区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”或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,证明当地没有出现“非典”疫情,或证明该生未与“非典”或“疑似”病人接触。
2.由毕业生家长和毕业生本人签字的、连续14天以上正常的体温测试记录。
3.返校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(含火车、长途汽车)、航班,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追踪了解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。
四、返校毕业生必须首先在校医院进行入校健康检查、体温测试。检查测试正常的,可安排正常活动;检查测试不正常的,安排在学校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和医学监测。观察期满后,经检查符合健康标准的方可转入正常活动。
五、6月13日至6月18日,安排返校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。
六、6月19日至6月30日,进行毕业教育及毕业生离校。
二○○三年五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