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防止“非典型肺炎”病毒的传播,保证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进入小区请遵守如下规定:
1、非本小区人员禁止入内。
2、小商、小贩、推销产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小区。
3、如有事到小区找人,请事主通知门卫或领其入内并进行登记。
4、出租车一律在门口下车,不准驶入小区。
5、家属子女回家探望父母,请向门卫说明情况及住址。
6、对不服从门卫管理并无理取闹者,交由公安机关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本规定自四月二十四日起开始执行。